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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专科和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民族大学(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国标代码10608,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预科、专科(高职)等培养层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相思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思源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武鸣校区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南宁教育园区。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民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预科、专科(高职)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高职)和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2020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不匹配、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不足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程序
第十一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00%~105%的比例进行调档;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00%~120%的比例进行调档。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投档的非艺术类和非体育类专业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的规定。
第十五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学校招收的广西本科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少数民族考生比例为65%,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及特殊批次类不受民族成份限制。对广西11个世居少数民族,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确保录取一定数量的各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仅以
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英语、
法语、
翻译三个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不组织高考英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要求男性身高162cm以上(含),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含);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肝功能检查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合格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4.0以上(含),矫正视力4.8以上(含);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先天性疾病,无明显疤痕、斑痕以及纹身等。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依次按体育术科成绩、全国普通高考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参加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国家教育部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确认,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这一类型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人数的20%。
二、未通过文化课统考录取的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考生和所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的考生,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这一类型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总人数的30%。
三、未通过以上第一、二点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一、对广西区内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区外已投档考生
(一)河南省、山西省和江西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校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4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成绩=校考成绩×750÷200×4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60%。在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使用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综合成绩按以上方法计算。
(二)湖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湖南省艺术统考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河北省高校校际艺术联考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河北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
美术学、设计学类、
音乐学和
舞蹈学专业,以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艺术统考成绩×8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20%。
三、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和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报考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要求无色盲。
五、音乐学专业考生入校后按器乐和声乐模块培养,器乐模块按钢琴、琵琶、二胡、扬琴、竹笛、中阮、大阮、独弦琴、唢呐、笙、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古筝演奏方向进行培养,声乐模块按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表演方向进行培养,非上述乐器或者唱法考生报考需慎重。
六、身高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含),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含);专业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放宽条件为:省艺术统考或者校考成绩排名全省前三名,男性身高不低于166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6cm。舞蹈学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3cm以上(含),女性身高163cm以上(含)。其他艺术类专业不作身高要求。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一至两年后按《广西民族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民大〔2016〕100号)规定实施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只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收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本科生按所修学分收取学费,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按学年制收费。所有专业学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每年预收学费如下:
一、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瑶语)、
民族学,免收学费。
二、
政治学与行政学、
历史学,4600元/年。
三、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化学等专业,5000元/年。
四、
知识产权、
社会学、
法学、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传播学、
印度尼西亚语、
缅甸语、英语、法语、
越南语、
老挝语、
泰语、
柬埔寨语、翻译、
新闻学等专业,5050元/年。
五、
工商管理、
档案学、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行政管理、
城市管理、
会计学、
金融学、
税收学、
制药工程等专业,5500元/年。
六、
电子信息工程、
自动化、
通信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旅游管理、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
应用心理学、
应用化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生物技术、
海洋科学、
中药制药、
金属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土木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建筑学等专业,5550元/年。
七、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美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音乐学等专业,12000元/年。
八、
人工智能专业,大约5550元/年,实际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九、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年。
十、专科(高职):
国际商务、
应用法语、
应用越南语、
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
应用泰语等专业,8000元/年。
十一、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免收学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4200元/年。
注:按学科大类招生的专业,按该学科大类的最高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待专业分流后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广西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广西民族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的会计学本科专业,采取“4+0”培养模式,即大学四年均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分别达到中方和英方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将分别获得广西民族大学颁发的会计学本科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颁发的会计与金融学士学位证书。
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
汉语国际教育、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等10个本科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即三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一年可根据个人意愿到国外学习。
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泰语、越南语等5个本科专业实行“3.5+0.5”培养模式,即三年半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半年到国外学习。缅甸语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即三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一年到国外学习。
国际商务、应用法语、应用越南语、应用泰语、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等5个专科专业实行“2+2”培养模式,即一、二年级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三年级到国外学习,修完广西民族大学专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内容,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由广西民族大学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第四年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继续在国外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国外所学本科专业毕业或学位要求的,由国外相应高校颁发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对于非法利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及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30006
咨询电话:0771-3260410,3260335,3263039,3265383
咨询邮箱:gxmdzsb@163.com
监督电话:0771-3260100
监督邮箱:gxunjw@gxun.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琵琶 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 有加分
北京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实际情况,为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我校将于2010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举办“北京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活动。本次活动将在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冬令营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办,北京大学团委和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联合承办。北京大学2010年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30人左右,将通过冬令营活动确定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考生均可);
2、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北京大学录取条件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项目及要求
1、舞蹈类:重点招收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蹈特长生;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要求考生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反应灵敏,有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报名材料需提供DVD格式的考生影像资料,内容包括:舞蹈剧目展示、基本功技巧展示。)
2、声乐类:重点招收美声唱法(男高音、男低音、女高音、女中音)的特长生,民族唱法只招收少数具有独唱水平的考生;要求考生具有省级以上重要演出和参加合唱团经历,同时擅长钢琴者优先。(报名材料需提供DVD格式的考生演唱影像资料。)
3、管弦乐类:重点招收圆号、长号、大管、大号、低音提琴特长生;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长笛、双簧管特长生择优录取;要求考生具备两年以上乐队实践经验、大型演出经验和业余测试最高等级证书。(报名材料需提供个人简历和DVD格式的考生演奏影像资料。)
4、民乐类:重点招收打击乐、阮、低音提琴、大提琴特长生;二胡、琵琶、扬琴、柳琴、笙、古筝特长生择优录取;要求考生具备两年以上乐队实践经验和大型演出经验。(报名材料需提供DVD格式的考生演奏影像资料。)
三、报名办法
凡报考北京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的艺术项目测试和文化课测试。
本届冬令营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北大招生网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报名表》,经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团委文化体育部。
报名网址:北大招生网(
);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2月5日;
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09年12月10日(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大学团委文化体育部(老生物楼210室)
朱老师 收(邮编:100871);
报名材料包括:
①《北京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报名表》;
②所获最高艺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高中以来参加省市级以上(含)比赛的最高荣誉证书(复印件);
④DVD格式考生影像资料(所邮寄的影像资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四、艺术特长生考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1、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09年12月25日左右在北大招生网发布复试(冬令营)通知,请递交报名表的考生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查询,通过的考生直接到网上打印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北京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
2、艺术特长测试内容:报名参加2010年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测试的所有考生需自备乐器,伴奏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磁带、DVD、MP3、WMV等)不予播放。器乐类艺术特长测试拉帘进行。
①舞蹈类
表演:准备1个舞蹈剧目并现场表演,限时3分钟。
基本功测试:跳、转、翻、软度及控制能力等。
②声乐类
演唱:准备2首曲目由评委现场抽考,限时4分钟。
视唱练耳:现场提供五线谱进行视唱测试,考生也可申请选择简谱。
③器乐类(包括管弦乐、民乐、声乐
钢琴伴奏)
演奏:准备2首曲目由评委现场抽考,限时5分钟。
视奏:现场提供五线谱进行视奏测试,考生也可申请选择简谱。
3、文化课测试内容:艺术冬令营期间,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门科目100分。
4、测试结果:我校在中学生艺术冬令营中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向考生颁发特、一、二、三级证书。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冬令营组委会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各类别需求情况确定各类特长生候选人,降分标准按照教育部2010年艺术特长生政策执行,最高可降至当地重点线。
5、艺术特长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注: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五、咨询方式
北京大学2010年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办公室咨询电话:
010-62764064(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六、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19日
本人14岁,因为中考政策,要学一样乐器
高考教育网(https://www.hngked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本人14岁,因为中考政策,要学一样乐器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想先问一下你是男孩还是女孩,要是男孩的话学学吉它或二胡,比较容易学,要是女孩的话,学琵琶或古筝或钢琴,你想1. 2年之内上台表演这些乐器能快些,吹得乐器必须气脉长,肺活量要大,钢琴我的孩子在学,4岁半学的现在8岁5级水平,我想你也可以,但就是必须每天练琴1-2小时,你现在上初中能抽出时间练吗?这就是我给出的建议,仔细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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