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0 19:54:53 | 高考教育网
大学考试无故缺考无故缺考者,成绩以F计。
学生因考试时间冲突、患病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缓考试行规定》在考试前办理缓考申请手续(因突患急病或遇突发事故者除外),经学生所在院系与开课院系审批后,允许缓期考试。
出自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 考核第十六条。
扩展资料: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根据教育部2005年3月25日第21号令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期间,可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下列学生,不予转专业:
(一)已超过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年限者。
(二)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者。
(三)学校在招生时对其专业有明确限制者。
第二十三条 享受基础学科专业奖学金的学生转入其它专业,应偿还有关费用。转入基础学科专业的学生,自转入之月起,享受基础学科专业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除第二十一条规定外,学生如遇下列情况,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转换到其他合适的专业:
(一)取得学籍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经学生原所在院系确认,因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即无法继续学习。
第二十五条 本校学生如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校与转入学校同意,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予转学。
外校本科生转入我校,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六条 休学是学生经学校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停止在校修读。在一学期内需要请假的时间累计超过该学期三分之一,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学生,应当休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本人申请休学的,应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在得到学校书面同意后一周内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发现学生出现应该休学的事由时,应当向学生发出办理休学手续的通知。
学生应在接到学校有关通知后一周内办理休学手续离校。逾期不办理休学者,视作已处于休学状态,由学校直接执行办理其休学程序,要求学生离校。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籍,无须注册,不享受在校注册生权利。因病休学的学生,其医疗费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休学期间的有关事宜,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学生每次休学时间自申请之日起不少于一学期,累计休学不超过四学年,且总修读年限不超过学校的学制规定年限。学生休学起讫时间以教务处核定为准。
(二)学生休学期间若发生意外事故或侵权事件,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休学期间如有违反校纪行为,按《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三)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学校的奖学金。
(四)享受公费医疗的在读学生,连续因病休学第二年或第二次休学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具体操作依照《复旦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有“住院医疗保险”者,按保险规定办理。
(五)除上述(四)规定外,因其他原因休学者,休学期间一律不享受公费医疗。休学学生可自行购买医疗保险。
第三十条 复学是休学学生在休学期满后恢复在校修读。复学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开学前持有关证明办理复学申请手续,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复学注册。 高考教育网
(二)因病休学的学生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经学校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应继续休学或退学。
(三)休学学生复学后,由所在院系根据教学培养方案和课程表,安排其复学后的修读计划。
(四)休学期满后两周内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退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复旦大学转专业是在大一下学期,学校会下发转专业通知,院系成绩排名在5%以前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满足条件的学生要参加学校的转专业考试,一般考英语、数学和物理,通过考试就能转专业了。
复旦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首批全国重点大学,中国首批7所211工程、9所985工程大学,首批“珠峰计划”、“111计划”和中国顶尖学府“九校联盟”(C9联盟)成员。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复旦大学涵盖了文学、理学、医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工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扩展资料:
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对我校本科生转专业的各项工作,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可在第一或第二学年的第二学期申请转换专业。
第三条:为减轻学生转专业以后退选课的麻烦,便于他们直接进入新专业学习,以及便于院系提前安排有关教学与指导任务,对转专业学生的初审工作均安排在第一、二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凡进入第三学年(含)以上、或已有转专业(包括提出申请后未获批准的学生)或已有转学经历、或学校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本科生,不准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春季学期第4周,各院系原则上按本单位各专业该年级学生的一定比例,填写由教务处统一印发的“院系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表”并上报。
为配合学分制全面实施,确保全校学生转专业的有效性,各院系所有专业原则上都必须完成计划指标。
确有特殊原因而难以完成计划指标的专业,有关院系在尽量开放的前提下,向教务处提交实际计划名额,并注明减少名额的理由。
为避免与国家现行的招生政策冲突,上一年没有招生的专业暂不接受学生转入。
第五条:春季学期第5、6周,教务处对各院系接受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审理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向学生公布全校各专业的计划名额(公布在教务处网页和各教室楼公告栏等)。
参考资料来源: 复旦大学官网——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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