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考教育网小编整理了郑州市体育高考报名条件 郑州市高中体育会考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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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批准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
二、招考项目及招生专业计划
招考项目:田径、健美操、武术
招生专业:
体育经济与管理(本科第二批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45人
该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未列出的运动项目2014年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三、报名与测试安排
每个考生有两次报名和测试机会,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测试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测试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体育部
第一次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0日至11月13日
第一次测试时间:2013年11月15日8:30~11:00上午报到,16日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具体项目测试时间安排报到时告知。文化课单独考试见第四条。
第二次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第二次测试时间:2014年3月14日上午8:30~11:00报到,15日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具体项目测试时间安排报到时告知。文化课单独考试见第四条。
报到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体育部办公室。报到时请交验相关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获奖证书、二代身份证。
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专家评审委员会。高水平运动员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体育部有关领导、相关运动项目的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制定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并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项目需求,提出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委员会下设相关项目测试专家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分项目专项运动水平测试。
四、文化课单独考试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成绩作为高考招生录取的文化课成绩。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和《
英语》,考试大纲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可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查询)。
考试时间安排:
五、录取要求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同学均需先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2.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者,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
3.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但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可按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文化课成绩报考我校。具体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2014年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请从2014年我校招生的普通本科第二批专业中选择填写。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5.学校将测试合格者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
www.chsi.com.cn
)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六、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体育部办公室:0371-63519928
招生办公室:0371-55551404
招生信息网址:
E-mail:zzcygsp2006@163.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部
收件人: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邮编:450046

郑州市高中体育会考
1.平时成绩不会影响会考成绩
2.考试内容
高中体育会考分为必选项目(全市统一的考试项目)、限选项目(指定范围内学生自选的考试项目)和随机选择项目(通过抽签随机确定的项目)三类。与往年相比,明年高中体育会考中的两项必选项目的考试成绩标准略有提高。其中,男子1500米的60分标准从今年的6’17〃提高到6′9〃,女子800米60分标准从今年的3’54〃提高到3′48〃。在随机选择项目中,男子立定跳远60分标准从今年的2.14米提高到2.22米,女子从1.62米提高到
1.75米。限选项目中的男、女掷实心球考试成绩标准不变。
3.有必考
有抽签
4.只和会考成绩有关
不影响高考
不及格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
5.一般都能通过
新标准的制定考虑到了多数学生能达到的要求,因此对学生会考成绩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6.
监考
不算严格
参考资料
-0.htm
-11-14/000u/05500817.html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郑州财经学院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财经学院 部标代码:1349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学 制:普通本科4年,专科3年
第六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授予郑州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郑州财经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自1997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已经成为一所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876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教学用计算机7000台,多媒体教室257个,拥有功能先进的各类实验实训室12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2个,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200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572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教授、副教授46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教师868人,“双师型”教师386人,并从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中有针对性地聘请兼职教师169名。
学校下设
会计学院、
电子商务学院、现代物流与管理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互联网金融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现代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
公共艺术教学部2个教学部;开设6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31个,涵盖
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艺术、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
会计学为引领、
物流管理和电子商务为主干、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优势特色专业群。学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具有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十四条 考试分数: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生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均可报考。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我校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为依据。
第十七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报名方法: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志愿填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条 普通类及中职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省招办投档规则,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均执行省招办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本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与文化课相加总分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二)艺术类专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第二十二条 调档按照各生源省规定投档,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三条 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计划额满,根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第六章 资助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奖助学金:奖学金1200元/人/年,助学金500元/人/年。
第二十八条 助学贷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设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联系单位,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周六周日进行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本科文科类学费14600元/生/年,本科理科类学费14900元/生/年,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学费(不分文理)16000元/生/年,专科学费116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空调八人间1100元/生/年、空调独卫八人间1500元/生/年。2020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
邮 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6650005 86650006 86650007
学校网址:
E-mail : zzcjzsb@zzi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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