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中专,本科这之类的东西是什么啊?相关的问题,今天,高考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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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本科这之类的东西是什么啊?
中专 中等专科学校的简称,也可指相应的学历,即中专学历。通常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后进行,在级别上相当于普通高中,但普通高中侧重基础知识的传授,毕业后一般参加高考,是为升入大学做准备。而中专更重视专业技能的培训,毕业后一般都已经掌握了相应的职业技能,可以胜任某种职业。此外,职高、技校通常也是中专性质的学校,所获学历也是中专学历。目前的中专有公办和民办的。有的学历不一定受国家承认,根据现有政策,中专毕业也可以参加高考,所以就读中专级别的学校前建议咨询清楚,不要盲目。
大专 大专是大学专科的简称
我国高等教育大学生教育阶段分为两种形式:大学本科(简称大本、本科、大学)和大学专科(简称大专、专科)。两者区别主要有两点:1、学制:大学本科4-5年,大学专科2-3年。2、学位:大学本科可申请学士学位,大学专科没有学位。
大专包括高专和高职两种形式。
大专教育主要有两种实现形式: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高专)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高职),两者只是侧重不同,无本质差别,前者重能力(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者重技术(如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高专和高职同属大专。
大专和高职的区别
[1]高职全称是高等职业教育,大专是高中起点的专科。过去的大专偏重应试,学生实践能力不强,为了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培养既有大学文化程度,又有高级专门技能的所谓应用型人才,就把除师范类以外的大专,都改成了高职。一些老中专经过重新改造、升格,也变成了高职。所以,高职和大专还不能完全画等号。目前高职还属于大专层次。高职和大专的毕业证书均属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书,其区别就在于学习课程不同,高职教学侧重于职业技术。
本科 本科毕业证书样本
[编辑本段]什么是本科?
“本科”英文为“undergraduate”,而该词意为“还未拿到学士学位或类似学位的大学生”,所以《
教育学名词》把它译为“大学本科生”。
什么是本科?1928年的《中华教育词典》解释说:“对预科而言。学校内学级编制,于预科之上,冠以本科,以便修毕预科学业者,进研专科学问,如师范本科,大学本科之类是。”
专科是以专业技术为基础的,专科毕业发的是毕业证;
本科是以研究为基础的学位培养的最基础一级,它毕业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当然,按照规定,是本人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学位).
[编辑本段]本科学制
世界通行大学本科学制为四年,与美国总统任期一样,这是有来历的。中世纪大学本科教育就是四年,通常只学三门课:语法、修辞和
逻辑学,当时主要是为了培养传教布道的神职人员,所以全在语言方面。一年一门课就得三年,第四年进教堂实习。这个传统显然影响了美国总统任期的设定(即作为总统,第一年确定施政政策,第二年部署施政,第三年正式施政,第四年看施政效果。所以,在美国人看来,一位总统行不行四年就可以试出来了)。现代大学与中世纪大学完全不同了,本科教育仍然是四年,这又是为什么?一是因为一般的专业知识都分为三个层级: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一年一个层级,加上实习一年,正好是四年。医学本科为五年是因在第四年加了“见习”这个环节,以示“人命关天”,第五年仍为实习。另一个原因就是一般人到了二十二岁时生理上才能完全发育成熟。有的同学可能觉得自己个头低了一点,不要紧,在大学这四年不仅要长知识还要长个头,大家还有四、五年的时间足够长的。这样看来,大学生从十八、九岁走进大学,到二十二、三岁毕业后身体也正好发育成熟了,这个时候去工作比较合适。不过,香港的大学本科多是三年制,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那里生活与成才的节奏要快一些。其他一些国家也有三年制本科,中国“文革”时期的大学本科就是三年制。
本科的种类
按照教育种类来分本科主要包括普通本科(统招)、自考本科、成人教育本科、网络教育本科;按办学性质还可以划分出公办本科、民办本科;按录取批次划分有一本、二本、三本。

广东高考优惠政策
广东2009年高考 优惠政策
对于考生关心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问题,《规定》要求,将根据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分别以五科总分(原始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二批、第三批分别划定A、B两类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体育类、音乐类、
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以文化科四科的总分(不分文理科)及考生的术科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划定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各批次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二批、第三批划定A、B两类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水石连州1246015452)
另外,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水平、学科要求和生源情况,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本校具体的录取标准。各高等学校在制定录取标准时,必须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防止个人行为,防止为照顾录取个别考生而制定不合理的录取标准。' d- W( b I0 t& i6 O
(水石连州1246015452) 出“线”50分优先投档:
(水石连州1246015452) 对于投档的原则、比例及顺序,《规定》要求: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
中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为: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为:省招生办公室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省招生办公室在文化总分和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艺术术科单考的本省院校或专业按院校确定并报省招办批准公布的投档原则由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外省艺术院校,除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外省艺术院校确定的合格考生名单(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术科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术科资格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我省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投档,供院校择优录取。院校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已投满的,不再投后续志愿。)
(水石连州1246015452) 另外,第一批高校录取时,设置文、理科优先投档线,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在第一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含50分)以上的,优先投档。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 (水石连州1246015452)
《规定》还对投档顺序作了要求。首先,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即:①在规定的投档比例内,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②在规定的投档比例内,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后,对未满招生计划的高校,继续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第三、第四志愿依此类推。其次,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投档后,对未满招生计划的高校,按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再次,在以上投档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由各高校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投第二以及后续院校志愿的考生档案。第三志愿(含第三志愿)以后的各志愿按院校缺档情况一次性补充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水石连州1246015452) 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校投档原则为:考试成绩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含5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按志愿投档。其他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由各高校确定录退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水石连州1246015452)
照顾录取最高加20分, (水石连州1246015452)
《规定》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本、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水石连州1246015452) ①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水石连州1246015452) 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③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水石连州1246015452)
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水石连州1246015452)
⑤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水石连州1246015452) ⑥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水石连州1246015452)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水石连州1246015452)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水石连州1246015452) 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贫困县的考生,以及烈士子女,在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供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水石连州1246015452)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一等功以上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立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的子女、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报考广东省省内高校专科层次专业时,可增加20分投档;立二等功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二等功的军人(含退伍军人)的子女和获市、县(区)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报考广东省省内高校专科层次专业时,可增加10分投档。
(水石连州1246015452) 另外,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优先录取:①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到四级残疾军人子女②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③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④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水石连州1246015452) 《规定》还要求,符合省招生委员会、省民委《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09〕7号)有关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①报考
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普通班的,可在其高考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②报考第二批民族院校和广东省技术师范学院普通类的,单独划线录取;③报考其他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可在其高考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④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
(水石连州1246015452) 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在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招生录取时,可在其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水石连州1246015452) 体育尖子加分政策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尖子工作的通知》(粤招〔2008〕23号)执行。
(水石连州1246015452)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相应专业就读;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同等条件者,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水石连州1246015452) 《规定》要求,除以上照顾政策规定外,本科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录取新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省招生办公室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叠加)。
(水石连州1246015452) 7月初提前批本科录取
(水石连州1246015452)《规定》还确定了各高等学校进场及退场时间:
(水石连州1246015452) (1)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7月7日至7月28日,其中部队、公安院校录取时间7月7日至7月11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7月6日至7月28日;
(水石连州1246015452) (2)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11日至7月18日;
(水石连州1246015452) (3)第二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 (水石连州1246015452)
A类院校7月19日至7月28日; (水石连州1246015452)
B类院校7月29日至8月5日; (水石连州1246015452)
(4)3+证书类院校:8月3日至8月6日;
(水石连州1246015452) (5)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6日至8月8日;
(水石连州1246015452)
(水石连州1246015452) (6)第三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
(水石连州1246015452) A类院校8月9日至8月17日;
(水石连州1246015452) B类院校8月18日至8月26日。 (水石连州1246015452)
广东2009年高考成绩实行原始分 录取共分四批 (水石连州1246015452)
(水石连州1246015452)今年我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将于7月7日开始,8月26日结束。这是记者从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日前发布的《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获悉的。该《规定》还明确高校录取批次、录取分数线的确定、投档的原则、比例及顺序、录取照顾政策等。 (水石连州1246015452)
考试成绩实行原始分"
(水石连州1246015452) 按照《规定》,今年我省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
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满分值为150分,音乐术科总分为100分,体育术科、美术术科总分为300分。)
(水石连州1246015452)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总分由5科考试成绩合成,即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1门选考科目”的成绩组成,部分为750分。当考生选考科目为两门时,考生成绩分别按不同科目组分别合成两个总分。
(水石连州1246015452)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总分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成绩组成
(水石连州1246015452)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语文、数学、
英语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科满分值为150分,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合成。“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合格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资格。 (水石连州1246015452)
外语类专业必须加考英语口语,其他专业是否加考英语口语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英语口语成绩作为外语类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录取参考,由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录取标准。考生自愿选择是否报考英语口语考试。英语口语成绩实行等级制,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英语口语成绩满分为50分。考生考试成绩获得满分值85%以上的为A级(即获得42.5~50分),获得满分值75%~84%的为B级(即获得37.5~42分),获得满分值60%~74%的为C级(即获得30~37分),获得满分值45%~59%的为D级(即获得22.5~29.5分),获得满分值44%以下的为E级(即获得22分以下)。
(水石连州1246015452) (水石连州1246015452)
高校录取共分四批 (水石连州1246015452)
《规定》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分四批进行录取,除提前批和第一批外,第二批、第三批院校划定A、B两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进行录取。具体分批情况为: (水石连州1246015452)
(1)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部队、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
飞行技术类普通专业,
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
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兽医专业,各高校艺术专业。其中本科层次的艺术院校(专业),除教育部批准的相关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和华南师范大学的艺术类师范专业在零批录取外,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按各校普通类的批次安排在相应批次提前录取。专科层次的院校或专业(含需军检的公安院校、需面试的特殊专业以及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在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结束、第三批专科录取开始前进行。 (水石连州1246015452)
(2)第一批:“211工程”院校和其他重点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的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
(水石连州1246015452) (3)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及本科院校设立的独立本科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其中一般本科院校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参加B类院校录取。 (水石连州1246015452)
(4)第三批:专科院校(或专业)。其中中央部属、省属本科高校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属专科院校(含外省省属专科院校)的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科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广东所辖市属专科高校(含市属本科院校面向本市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外高职院校、民办专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的专科专业)参加B类院校录取。.
(水石连州1246015452) 高等职业院校招收“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三批A类院校录取前进行。 (水石连州1246015452)
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单独填报相关高校志愿,考生电子档案将在相关高校所在批次录取开始前投给有关高校。 (水石连州12460154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类型: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理工职业学院
英文名: Chongqing Polytechnic Institute
第四条 学校教育部代码:14725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588号(邮编401320)
第七条 上级行政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规划占地1007亩,位于重庆市主城巴南区,地处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的国家级重庆公路物流园区,在主城商圈半小时车程内,内环与跨省高速公路环绕校区,高铁枢纽站隔街相望,多路公交联结四方,交通便利、区位优势十分显著。现设有智能工程学院、车辆交通学院、
国际商务学院、卫生健康学院、艺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和职业培训中心等二级教学单位。学院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大学(BCIT)建立紧密校际合作关系,采用多项目合作方式,共同培养国际化人才。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
(二)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三)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四)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2020年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同意,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通过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二)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报考我院的考生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三)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四)我校根据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
(五)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六)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艺术类(美术)招生要求文考成绩(即高考成绩或分类考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认可省级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八)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院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分管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自觉接受上级及学院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部门:重庆理工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责任人:陶老师,监督电话:023--62569588。
第七章 入学及复查
第十五条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六条 我校统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奖助贷学金及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一等助学金43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生·年);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
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三)对符合条件的优秀贫困生,学院将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勤工助学,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学费标准为8800-11800元/学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
(三)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根据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我校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个人、单位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宣传、录取相关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588号(邮编401320)
招生部门: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1766575 023-61766576 023-61766577 023-61766578 023-61766579
学校网址:
www.cqip.com.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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